近日,开封市编办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市车改办做好“公车改革”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审核工作,保证了公车改革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是科室联动认真核对参改单位基本情况。《开封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参加本次车改,其职责职能和编制数量确定该单位配发公车的数量。开封市编办组织行编科、事编科和电子政务科配合,根据各单位“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情况,核定了车改后各单位拟保留公务用车的数量。
二是采取“双保险”制度认真核对人员在编情况。开封市编办采取“一库一册对照审核”的方法,分别采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中的电子数据和机构编制管理册中的台账数据,对各单位上报的车改员信息统计表,逐一进行核实查证,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杜绝漏报错报现象,尤其是杜绝个别单位“混岗”的非参改人员混入参改范围的情况出现。
三是采用分层次审核方法确保车改工作按时完成。针对车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开封市编办创新审核方式,根据各单位人数的多少,采取不同的审核方法。对人员编制较少的单位,采取人工审核方式,由审核人员逐单位逐人进行审核,名字、身份证号等信息有误的,及时校对修改。对人员编制较多的单位,采用“两库比对”的方法,将各单位实名制数据库客户端的数据,与编办实名制数据库数据进行电子比对,在校验数据正确的同时保证审核效率,确保开封市车改工作按时完成。